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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济公活佛4。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982,506股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IM电竞。 公司2022年度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济公活佛4ღღ✿★。
1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ღღ✿★,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982,506股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IM电竞ღღ✿★。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ღღ✿★: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ღღ✿★,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的总股本11,816,166,09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8,982,506股后的11,807,183,587股为分配基数ღ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ღღ✿★,2022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ღღ✿★、不送红股ღღ✿★。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ღღ✿★,即1,771,077,538.05元=11,807,183,587股×0.15元/股
2ღღ✿★、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IM电竞ღღ✿★,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ღღ✿★,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ღღ✿★,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ღ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ღღ✿★,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771,077,538.05元÷11,816,166,093股≈0.149886元/股ღღ✿★。
3ღღ✿★、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ღღ✿★,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ღღ✿★,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886元/股ღღ✿★。
公司已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ღღ✿★,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ღღ✿★,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ღღ✿★:
1ღღ✿★、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ღღ✿★: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ღ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ღღ✿★,送红股 0 股ღ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ღღ✿★,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济公活佛4济公活佛4ღღ✿★,利润分配以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ღღ✿★。2022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ღღ✿★。
2IM电竞ღღ✿★、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IM电竞ღღ✿★,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ღღ✿★。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ღღ✿★:以公司总股本11,816,166,09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8,982,506股后的11,807,183,587股为分配基数ღ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ღღ✿★;扣税后ღღ✿★,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ღღ✿★、QFIIღღ✿★、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ღღ✿★;持有首发后限售股ღღ✿★、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ღღ✿★,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ღღ✿★,待个人转让股票时ღღ✿★,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ღღ✿★;持有首发后限售股ღღ✿★、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ღღ✿★,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ღღ✿★,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ღღ✿★,对于QFIIღღ✿★、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ღღ✿★,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IM电竞ღღ✿★,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ღღ✿★。
【注ღღ✿★: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ღღ✿★,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ღღ✿★,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ღღ✿★,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ღღ✿★;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ღღ✿★,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ღღ✿★;持股超过1年的ღღ✿★,不需补缴税款ღღ✿★。】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ღღ✿★:截止2023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ღღ✿★,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ღღ✿★。
1ღღ✿★、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ღღ✿★。
4ღღ✿★、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ღღ✿★,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ღღ✿★,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ღღ✿★。
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ღღ✿★,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ღღ✿★,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ღღ✿★,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ღ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ღღ✿★,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771,077,538.05元÷11,816,166,093股≈0.149886元/股ღღ✿★。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ღღ✿★,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ღღ✿★,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886元/股ღღ✿★。